歐盟建筑產品法規
建筑產品法規 305/2011 (CPR) 概述了建筑產品在歐盟境內銷售必須滿足的健康、安全、性能和一致性標準。所有屬于該法規范圍的產品都必須獲得CE認證標志。這包括:
水泥、建筑石灰、外加劑和骨料
消防產品
燃氣及電器
土工布和防水膜
玻璃
人孔和檢查蓋
石工
交通家具
管道
預制混凝土
門窗
您(制造商)有責任評估您產品的性能,以確保其符合 CPR 中概述的標準。每種產品的合規途徑都不同,取決于相關的統一標準。
什么是統一標準?
制造商、經濟運營商和合格評定機構使用統一標準來證明產品符合歐盟法規(在本例中為 CPR)。他們概述了一種通用的技術語言:
定義要求(歐盟監管機構)
聲明產品的性能(制造商)
驗證是否符合要求和要求(設計工程師和承包商)
您的建筑產品可能符合一項或多項統一標準。如果沒有適用統一標準(但您的產品屬于 CPR 范圍),您可以通過歐洲技術評估獲得CE認證標志。
獲得建筑產品CE認證標志的 5 個步驟
雖然每種建筑產品的認證流程都不同,但在建筑產品獲得CE認證標志時需要執行五個一般步驟:
確定適用于您的產品的統一標準
定義產品的基本特征
執行必要的程序來聲明每個特性的性能
編制技術文件(包括測試、工廠生產控制、說明和安全信息,以及公告機構聲明和/或歐洲技術評估(如果適用))
起草性能聲明并加貼CE標志
建筑產品的性能:為什么重要?
制造商負責評估產品性能并實施工廠生產控制。建筑產品的質量不隨時間變化至關重要,這就是為什么必須測量每個特性的性能以確保一致性的原因。
在某些情況下,您將需要公告機構來評估特定產品特性的性能。如果您不確定是否需要公告機構為您的建筑產品添加CE認證標志,我們很樂意為您提供幫助。
什么是績效聲明?
在進行必要的測試以表明您的產品符合 CPR 后,必須遵守性能聲明。性能聲明被認為是支持CE認證標志的最重要文件,因為它包含有關制造商、產品及其性能的所有信息。
在性能聲明中,制造商對建筑產品的符合性和規定特性的性能負責。它包括以下信息:
預期使用目的
制造商信息
授權代表信息(如適用)
性能穩定性評估和驗證系統(AVCP)
適用的協調標準
公告機構信息(如果適用)
歐洲技術評估信息(如果適用)
每個基本特征的聲明性能
適用的技術文件
歐盟 CPR 的好處
加貼CE認證標志是您的產品進入歐盟的門票。歐盟委員會概述了在歐盟銷售的建筑產品統一標準的好處:
帶有CE標志的產品在歐盟單一市場上自由流通
建筑產品只需測試一次
建筑產品的用戶可以輕松地表明性能需求
市場監管可以依靠共同的基礎設施
希望您的建筑產品獲得歐盟市場準入?
讓我們幫助您。我們的專家將確定相關的協調標準、進行測試并起草性能聲明,以便您能夠先于競爭對手將產品推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