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歐盟REACH法規?
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ACH)法規于2007年生效,旨在通過限制在歐盟(EU)制造和銷售的產品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質來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并增加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為了將潛在危險物質納入REACH范圍,歐洲化學品管理局 (ECHA)必須首先應成員國或歐盟委員會的要求將其確定為 高度 關注 物質(SVHC)。一旦物質被確認為SVHC,它就會被添加到 候選清單中, 其中包含的物質,其優先級由ECHA確定,可能包含在授權清單中。未經ECHA授權, 授權清單限制在歐盟使用某些物質。REACH附件XVII(也稱為受限物質清單)限制某些物質在歐盟范圍內制造、銷售或使用,無論它們是否獲得授權。這些物質被認為對人類健康和環境構成重大風險。在網站上了解有關歐盟REACH的更多信息 。
歐盟REACH下的公司要求
根據歐盟REACH法規,行業有責任監控和披露其在歐盟生產和銷售的產品中的危險化學品。如果產品包含候選清單中超過規定閾值的物質,則公司需要將這些物質的存在傳達給下游客戶和ECHA,并可能提供安全使用說明。除非獲得ECHA 的授權,否則授權清單上的物質不得被公司用于其在歐洲經濟區(EEA)生產或銷售的產品中。公司還應該意識到限制物質清單上的物質數量不斷增加,因為可能完全限制或阻止物質使用的限制可能會極大地影響產品成分和在歐盟銷售的產品。
REACH合規
為了促進遵守不斷發展的REACH法規,公司必須隨時了解SVHC和不斷變化的法規要求,以確保其 產品合規計劃的有效性。高效的供應鏈溝通和完整的材料披露有助于公司了解其產品成分,無需在每次更新SVHC時都聯系供應鏈。為了保持 REACH合規性,公司必須確保他們了解這些列表的新發展。
關于中國REACH認證
2010年1月19日,中國環境保護部(MEP)制定了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規定的修訂版。這部新立法取代了前十年的過時法律,使中國的環境法規更加符合歐盟REACH法律。 新的中國立法通常被稱為“中國 REACH”。
根據中國REACH,公司需要向中國化學品注冊中心(CRC)提交新化學物質通知,該中心是環境保護部的一個部門,對于他們希望進口到中國或在中國境內使用的任何新化學品,無論年度數量如何。這包括所有化學品,不包括目前在中國生產或進口的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IECSC)中列出的約45,000種化學品。
公司必須向機構提交所有打算單獨使用或用于準備要發布的商品的新物質,以及所有用作藥物、獸藥、食品和飼料添加劑、農藥的中間體或成分的新物質和化妝品。